第六十二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。
第六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第六十四条 本团体终止前,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,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公告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善后事宜,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注销清算审计。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第六十五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。
第六十六条 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0535-6510111
电话:0535-6510111 备案号:鲁ICP备2022016199号-1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589号
地址:烟台市莱山区东海路(近轸大路)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