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。
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(三)单位会员必须是在烟台正式注册、登记的实体企业;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守法经营、业绩良好,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。
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5名以上会员介绍;
(三)提交有关证明材料,包括
1.身份证件复印件;
2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(四)由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五)由本团体颁发会员证,并予以公告。
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0535-6510111
电话:0535-6510111 备案号:鲁ICP备2022016199号-1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589号
地址:烟台市莱山区东海路(近轸大路)1号